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10:13    次浏览
本报讯3月23日,记者从花溪区纪委获悉,该区出台《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项目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“两个责任”的实施意见》,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推进廉政保障体系,逐步形成环环紧扣、自上而下的责任落实机制。《意见》按照“职责式分责、链条式传导、网格式覆盖、倒逼式追责”等方式清权确责,细化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项目指挥部及各办公室、各乡(镇)、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党委(党组)的主体责任和“一把手”第一责任,明确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,形成了环环相扣、从上向下贯穿到底的责任体系,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和传导责任压力。《意见》要求,区纪委监察局对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工作负总体监督责任,各乡(镇)、社区纪委、各有关部门纪委(纪检组)及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督查督办负具体监督责任,通过实施有效监督,促进区项目建设廉洁高效,干部履职到位。同时,实施项目廉政责任书制度、建立项目廉政谈话制度、完善项目执法监察制度、实行项目现场廉政监督举报制度、实施责任追究制度。